晕厥在临床病例中从不少见,但限于患者的模糊描述、发病的不确定性,能够准确确定病因的,占比较少。本文根据《晕厥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做简单梳理。
一、定义:晕厥是指一过性全脑血液低灌注导致的短暂意识丧失(TLOC)。重点强调为突然发作的、短暂的、自限性的意识丧失。晕厥前多有头晕、眩晕、面色苍白、恶心、出汗、黑曚等自主神经症状,持续数秒至十秒,部分可缓解,部分进展为晕厥。
二、分类:依据病理生理特征将晕厥分为:神经介导性晕厥(反射性晕厥)、直立性低血压(orthostatichypotension,OH)晕厥和心原性晕厥。心原性晕厥又分为心律失常性晕厥和器质性心血管病性晕厥。
1.反射性晕厥:是由交感神经或迷走神经反射异常引起周围血管扩张和/或心动过缓造成的晕厥。此类发生常无明显诱因,包括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情景性晕厥(如咳嗽、打喷嚏、吞咽、排便、腹痛、饱餐等胃肠道刺激或排尿性晕厥)、颈动脉窦性晕厥、舌咽神经痛性晕厥。
2.直立性低血压(orthostatichypotension,OH)晕厥:因自主神经系统对血管张力、心率和心脏收缩力的调节存在障碍,当直立位时,由于过多血液存留于内脏及下肢血管,使回心血量减少、心输出量下降、血压明显降低,从而出现晕厥。
伴有自主神经障碍的疾病易出现此型晕厥,如尿毒症、帕金森等,另外降压药、血管扩张药物、酒精等药物因素或者急剧的血容量减少不足等也易出现。
3.心原性晕厥:根据发病原因分为心律失常性、器质性心脏病性或其他,也是危险性最高、预后较差的晕厥原因。如下图。
三、治疗:
一般原则是:决定疗效的主要因素是晕厥的发生机制;确定疗效的标准是观察治疗后症状是否复发;起搏治疗可有效改善缓慢心律失常相关症状,而不能纠正低血压相关症状;针对直立性低血压(OH)和低血压反射还缺乏特异性治疗方法;对存在心脏性猝死(SCD)风险者根据危险分层制订治疗方案。
1.反射性晕厥:避免潜在的触发因素,如长时间站立、用力大小便、应激环境等可能的诱发因素。出现警示症状时尽量仰卧并抬高双腿。有头晕、晕厥等晕厥前期症状时,立即坐位或躺下以避免摔伤。
2.直立性低血压(orthostatichypotension,OH)晕厥:针对诱发直立性低血压的病因做恰当的预防性治疗。如容量不足者应避免诱发因素和扩张血容量。无容量不足的直立性低血压患者应避免使用或停用血管扩张剂或负性变时性作用药物。
3.心原性晕厥:根据病因进行相应的药物或器械治疗,以预防晕
厥复发及心脏性猝死(suddencardiacdeath,SCD),并定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