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
(—)间歇性血液透析(intermittenthemodialysis,IHD)
1.定义根据膜平衡的原理,半透膜两侧的溶质浓度差通过弥散进行物质交换,其溶质清除率与溶质的当量成正比。主要清除血中小分子溶质及电解质、可透性药物和毒物,对中分子物质清除能力差。一般每次治疗3-4小时,一周3次左右。
2.适应证
(1)急性肾损伤:凡急性肾损伤合并高分解代谢者(每日血尿素氮BUN上升10.7mmoVL,血清肌酊SCr上升.8
imol/L,血钾上升1~2mmol/L,HCO3*下降N2mmol/L)可透析治疗。非高分解代谢者,但符合下述第一项并有任何其他一项者,即可进行透析:①无尿48h以上;②BUNN21.4mmol/L;③SCr}pmol/L;④血钾N6.5mmol/L;⑤HC03-15mmol/L;⑥有明显水肿、肺水肿、恶心、呕吐、嗜睡、躁动或意识障碍;⑦误输异型血或其他原因所致溶血、游离血红蛋白〉12.4mmol/L。
(2)慢性肾衰竭:透析指征:①GFR10ml/min;②BUN28.6mmol/L,或SCr.2gmol/L;③高钾血症;④代谢性酸中毒;⑤口中有尿毒症气味伴食欲丧失和恶心、呕吐等;⑥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肾性高血压或尿毒症性心包炎用一般治疗无效者;⑦出现尿毒症神经系统症状,如性格改变、不安腿综合征等。开始透析时机同样需综合各项指标异常及临床症状来作出决定。
(3)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凡能够通过透析膜清除的药物及毒物,即分子量小,不与组织蛋白结合,在体内分布较均匀均可采用透析治疗。应在服毒物后8~12小时内进行,病情极重者可不必等待检査结果即可开始透析治疗。
(4)其他疾病:严重水、电解质及酸解平衡紊乱,一般疗法难以奏效而血液透析有可能有效者。
3.禁忌证随着血液透析技术的改进,血液透析已无绝对禁忌证,只有相对禁忌证。
(1)休克或低血压者(收缩压80mmHg),严重心脏疾病,心力衰竭的患者,严重心律失常。
(2)有严重出血倾向或脑出血。
(3)精神病及不合作者或患者本人和家属拒绝透析者。
(4)无法建立血管通路。
4.并发症血液透析并发症包括急性并发症与远期并发症。急性并发症是指在透析过程中发生的并发症,发生快,病情重,需急诊处理;远期并发症是在透析相当长一段时间后发生的并发症,起病缓慢,但病情重,危害更大,需加强防治。
(1)急性并发症
1)体外管路相关并发症:如透析膜破裂,膜反应:缓激肽释放、气体栓塞,溶血等。
2)置管相关并发症:局部穿刺部位出血、神经损伤。
3)首次使用综合征:过敏反应型(A型)多发生于透析开始后数分钟至30分钟,可有灼热,呼吸困难、窒息濒死感、瘙痒、尊麻疹、腹部绞痛、腹泻等症状。非特异性型(B型)常发生于透析开始数分钟至1小时,主要表现为胸痛和背痛,须注意与心绞痛鉴别。可能与补体活化有关。
4)抗凝相关并发症抗:凝过程中出现活动性出血或管路内凝血。
5)失衡综合征:失衡综合征是由于透析过程中血液中的溶质浓度极速降低,使血液和脑组织间产生渗透压差所致。高效能透析器的使用、超滤量过大、过快等都是促成失衡综合征的因素。轻者有头痛、烦躁不安、恶心呕吐和肌肉痉挛,重者可发生定向障碍,癫痫及昏迷,常伴有脑电图改变。
6)全身相关并发症:发热、心律失常、肌肉痉挛、低血压、电解质紊乱等。
(2)远期并发症
1)电解质酸碱代谢紊乱:尿毒症患者由于肾脏泌酸减少,机体常处于代谢性酸中毒状态。高钾血症是服用ACEI的透析患者的主要不良反应,需要密切监控钾的摄入和监测血钾。
2)心血管系统并发症:透析低血压,透析高血压,心律失常,心力肾衰竭o
3)血液系统并发症:出凝血异常,贫血,免疫力低下。
4)神经系统并发症。
5)骨病和甲状旁腺功能亢进。
6)代谢异常和营养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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