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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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2 17:05:00

有的人说,病人都瘫痪了,不能动了,也不知道疼,做手术不用麻醉了。果真如此吗?

首先,简要回答一下:人体是非常复杂的,仅从解剖以及病理生理角度来说,“不能动”和“不疼”是两回事。

先介绍一下截瘫病人的特点:

截瘫(paraplegia),为瘫痪的一种类型。病损可在脊髓、前根或周围神经。脊髓颈膨大以上横贯性病变引起的截瘫为高位截瘫,第三胸椎以下的脊髓损伤所引起的截瘫为双下肢截瘫。常伴有病损平面以下感觉减退或消失以及大小便障碍。

脊髓是人和脊椎动物中枢神经系统的一部分,在椎管里面,上端连接延髓,两边发出成对的神经,分不到四肢、体壁和内脏。

蓝色部分为脊髓

脊髓的功能:

脊髓是神经系统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是信息高速公路的作用。

一方面,来自躯干和四肢的各种感觉信息通过脊髓的上行纤维束传达至大脑。其中,包括传导浅感觉,即传导面部以外的痛觉、温度觉和粗触觉的脊髓丘脑束、传导本体感觉和精细触觉的薄束和楔束等,以及脊髓小脑束的小脑本体感觉通路。这些传导通路的作用是,将各种感觉冲动传达到脑,进行高级综合分析(包括判断是否为疼痛等);

另一方面,脑的活动(大脑发出的指令)通过脊髓的下行纤维束下传至四肢的肌肉,完成各种运动。包括正常的行走、取物或工作,也包括对疼痛感知后的躲避动作。

因此,消除疼痛有三种麻醉方式:

1.使大脑本身无法进行高级综合分析(包括判断是否为疼痛等),全身麻醉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2.切断疼痛传导通路,使疼痛感觉无法到达大脑,椎管内麻醉或神经阻滞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3.使之不发生疼痛,切口部位局麻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针对全麻,全身任何部位手术都可以在全麻下完成,这个是没问题的。问题在于,截瘫以下部位需不需要麻醉?

因脊髓损伤的部位不同,而脊髓内部不同部位有不同的传导束。可以简单把脊髓比喻成传导信号的光缆,其中的每一根细丝均负责不同的部位或者功能。如果恰巧是拟手术部位的疼痛“光缆”断掉了,那么理论上是可以不需要麻醉的。但是,近些年的一些研究结果显示,理论上不能再生的中枢神经有可能会再生,使疼痛的传导恢复。因此,术前应根据损伤部位集合外科专家、麻醉专家智慧综合制定麻醉方案。如浅表手术,可直接测试拟手术区是否有痛感。如深部手术,可以考虑神经阻滞麻醉以防止神经功能恢复可能发生的疼痛传导。因局麻药的神经毒性以及穿刺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损伤,有希望恢复功能的脊髓损伤病人,尽可能避免采用椎管内麻醉,但彻底离断的损伤或其他特殊情况,权衡利弊也可采用椎管内麻醉。

阻断疼痛是简单的,围术期管理是重点。

截瘫病人的麻醉方式需个体化采用麻醉方案,其麻醉管理有以下特点:

1.高危截瘫病人呼吸肌功能不全,麻醉后拔管可能困难;

2.该类病人麻醉药的选择需要精细化:截瘫病人常并存血钾升高,应避免使用琥珀胆碱。否则易发生严重心律失常甚至心搏骤停的危险。但一些研究表明,非去极化肌松药也有可能加重血钾升高。另外,一些静脉麻醉药,如依托咪酯也可能会加重血钾升高;

3.高位截瘫患者的产热和散热中枢传出和传入通路有可能被横断,体温调节功能低下,术中应严密监测体温并做好人工调节措施;

4.截瘫病人的自主反射是亢进的,当损伤以下部位受到刺激时,能够出现自主神经系统反射紊乱现象,如膀胱或肠道充盈扩张时,可引起血压升高、外周血流明显减少、心率减慢及损伤以上部位出现潮红、出汗。术前应充分精确控制血压、补足血容量、调控电解质、防治深静脉血栓及其并发症、防治消化道出血、防治坠积性肺炎及尿路感染等;

5.高位截瘫时,由于交感神经系统受到严重损害,而迷走神经是正常的,可出现心动过缓,受到刺激时也无法反射性提升心率,一旦有进一步刺激迷走神经的动作(如吸痰)可加重心动过缓;低位截瘫时,心率的改变与之相反,出现代偿性心动过速,术中应加以鉴别;

6.截瘫病人的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功能处于代偿性增加以维持血压,对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较为敏感,应慎用,否则易引起顽固性低血压;

7.高位截瘫病人对外源性儿茶酚胺极为敏感,术中应连续监测循环下小剂量应用柔和的外源性儿茶酚胺。

尽管截瘫病人的麻醉选择看似复杂,实质上术中管理是围术期管理是重点。不仅体现麻醉科的水平,更加体现围术期团队之间的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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