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早搏,治,还是不治?或者说怎样治?这取决于病人的基础疾病和临床症状。
对于心脏早搏的治疗,医学认识也走过一段曲折的路程。
曾经有一段时间,医生们认为“室性早搏”(室早)很危险。专家们对不同形态的室早进行了危险分级,一经发现,积极治疗,用很多抗心律失常药物去控制。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治疗结果并非遂人心愿。后来,国际上做了一个很著名的治疗室早的研究——“心律失常抑制试验”(“CAST”试验)。正是这个研究,改变人们了对治疗室性早搏的认识。
“CAST”试验,选取心肌梗死后室早≥6次/小时的患者,分组比较使用一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氟卡尼、英卡尼,后来是莫雷西嗪)和用安慰剂(外形跟真药一样)治疗的疗效。结果,用抗心律失常药的患者,室早是减少了,但是发生心跳骤停需要复苏抢救的却增加了,再发心肌梗死增多了,死亡率增加了;观察两年,虽然生存率没什么差别,但是用抗心律失常药的患者副作用明显增多。结果告诉我们,第一,抗心律失常药物可以有效抑制心律失常,但不能改善远期预后;第二,抗心律失常药物存在致心律失常作用。
这个研究结果使医生们认识到,治疗心律失常不在于当时控制多少早搏,而在于能不能改善患者最终(远期)后果(预后)——减少死亡、再次心肌梗死、卒中等。就像打仗,不能拘于一城一地的得失,而在于赢得整个战争的胜利。
因此,在早搏(心律失常)的治疗中,医生是有原则的。这就是:
1.强调和重视原发病的治疗。对于早搏(各种心律失常)患者,首先要查找可能的病因和合并的心脏疾病,注意排除器质性心脏病,就是心脏有结构和/或实质性改变;然后,判断哪些早搏需要治疗,对室性心律失常,要进行危险性综合评估。治疗原发病是根本。比如缺血性心脏病,要改善心肌供血;如果心衰发生早搏,纠正心衰就是首位;有甲亢要治疗甲亢、有感染要控制感染等。
2.强调控制和避免诱因。我们说过,早搏有很多诱因,比如一些体内代谢紊乱、药物或者生活方式等,需要控制和避免。如发热的病人要降体温,缺氧的要改善缺氧,电解质紊乱的要纠正,怀疑药物不良反应的要停药,等等;还有,情绪激动、睡眠不佳、剧烈运动、饮酒、吸烟、饮浓茶咖啡、甚至吃得过饱、吃冷饮等,都要注意避免,并且可以针对诱因作相应的治疗。
这当中,很多早搏的发作是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精神情绪变化有关的。因此,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规律的作息、健康的饮食习惯、戒烟限酒、保持良好平和的心态、避免情绪过于紧张激动等都很重要。必要时,可以应用调节植物神经功能的药物。
有一点认识很重要,就是:心脏病可以引起早搏,但早搏不一定都有心脏病。
3.在前2条基础上,如果早搏过多或症状过于明显,可以对症治疗。由于抗心律失常药物都有一定的副作用,因此,对于良性、即没有器质性心脏病、对心功能没有影响的早搏,不主张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一般来说,24小时次以下的早搏不主张治疗。
在早搏(快速性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中,β受体阻滞剂(阿替洛尔、美托洛尔、比索洛尔等)是基础和一线用药(缓慢性心律失常除外)。
我们之前说过,早搏的发生中常常有交感神经的兴奋参与,而β受体阻滞剂可以抑制交感神经。β受体阻滞剂可以降低窦房结细胞和异位细胞的自律性、减少心肌细胞的兴奋性而抑制早搏。同时,β受体阻滞剂还具有改善心功能、抗高血压、抗血小板聚集、降低心肌氧化应激等作用,可以治疗引发早搏的基础心血管疾病,能够减少猝死,改善心功能,改善缺血,减少心衰病人的总死亡率。因此,如果早搏过多,症状明显,并且心率不慢、没有二度及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没有哮喘等使用β受体阻滞剂的禁忌证,可以首选β受体阻滞剂治疗(注意小剂量起始)。
中成药中,稳心颗粒、参松养心胶囊、*杨宁、益心舒等也有一定疗效,可以视病情选用。还有一些抗心律失常药,就不一一介绍了,但用药要慎重,要遵医嘱。
早搏还有非药物治疗。如果早搏由异位起搏点引起,特别频发,还可以射频消融治疗,就是经导管心脏射频消融手术。